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解除G2016-1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G2016-13号宗地位于医圣祠街以北、温凉河以东区域,宗地总面积2813.8平方米(4.22亩),出让面积2174.4平方米(3.26亩),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2016年3月25,南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竞得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6年4月12日,南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原南阳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411300-CR-2016-0182-16251(电子监管号为4113002016B00561)。
2020年,市政府将G2016-13号宗地纳入了医圣祠文化园规划范围内,为完善医圣祠文化园项目用地手续,由宛城区人民政府和南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我局拟解除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现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书面材料提交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期满,若无人提出异议,我局将与南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解除411300-CR-2016-0182-16251(电子监管号为4113002016B0056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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