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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公告】南阳市宛城区解放广场区域及十里铺区域城市综合体项目一标段 (二次)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南阳市宛城区解放广场区域及十里铺区域城市综合体项目一标段

(二次)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宛城区解放广场区域及十里铺区域城市综合体项目一标段(二次)一期工程已由南阳市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210-411302-04-01-784229),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阳市宛城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鸿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解放广场区域及十里铺区域城市综合体项目一标段(二次)一期工程

2.2项目编号:E4113021302000129

2.3资金来源:自筹

2.4项目概况:

解放广场北区域二号地块安置区西区建设EPC总承包(不包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包括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投资额约4.5亿

2.5招标范围:

解放广场北区域二号地块安置区西区建设EPC总承包(不包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7工期:18个月

2.8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或最新标准规范,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及设计审批

2)采购质量标准:满足项目需要,且符合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

3)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人员及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近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近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并具备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近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3.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6无行贿行为承诺: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之间的分工;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④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文件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⑤联合体各方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应当符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3.4、3.5、3.6款要求。

⑥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合计满足3.2、3.3要求。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按废标处理。

注: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符合其中任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

4.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25日08:00分至2023年9月19日9: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4.2地点: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anyang.gov.cn/WCQWEB/)

4.4.3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ggzyjy.nanyang.gov.cn/WCQWEB/)从右侧“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CA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3开标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独山大道656号)

5.4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5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

5.6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

5.7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6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5.8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电话

招标人:南阳市宛城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独山大道398号2宛城区住建局一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2818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鸿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工业路137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7-60566266

监督人:南阳市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39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7-63077891

原文链接:https://www.nygcxx.com.cn/13224/,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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