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涧河路北侧支路(长江路-滔河路)工程1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涧河路北侧支路(长江路-滔河路)工程已由南阳市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宛区发改【2023】38号文件批复,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阳市宛城区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野县汉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涧河路北侧支路(长江路-滔河路)工程
2.2项目编号:G4113021302000014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招标范围:南阳市涧河路北侧支路(长江路-滔河路)工程工量清单和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5无行贿行为承诺: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南阳市诚信库网站 www.ggzyjy.nanyang.gov.cn)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南阳市)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南阳市)信息原件。诚信库(南阳市)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参与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yggzyjy.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交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 招标文件获取
4.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22日8:00至2023年8月29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4.2地点: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anyang.gov.cn/WCQWEB/。)
4.4.3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ggzyjy.nanyang.gov.cn/WCQWEB/。)从右侧“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CA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免费下载。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13日9:00分(北京时间);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用信安CA数字证书登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次项目解密时长为40分钟,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错过解密时长,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5.3 本项目投标人需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U盘等,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该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5.5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或网络问题等情况,无法及时解密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宛城区公路管理局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仲景北路
联系人:吴晓东
联系方式:0377-60875159
招标代理机构:新野县汉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菲
电 话:18238156210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大桥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北
监督部门:南阳市宛城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南阳市独山大道中段606号
联 系 人:杨红庆
联系方式:0377-6358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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