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绿色新型建筑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2#、4#、5#、7#、8#、11#、12#及厂区内建筑物以外部分土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绿色新型建筑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2#、4#、5#、7#、8#、11#、12#及厂区内建筑物以外部分土方)已由南阳市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阳市宛城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鸿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绿色新型建筑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2#、4#、5#、7#、8#、11#、12#及厂区内建筑物以外部分土方)
2.2项目编号:E4113021302000124
2.3建设内容:2#综合办公楼、4#压制砖厂房、5#建筑垃圾分选厂房、7#搅拌站拌合楼、8#搅拌站骨料仓、11#搅拌站管理用房、12#水电辅助用房、厂区内建筑物以外部分土方等(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4建设地点: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区东北部,S103省道以东、S333省道以南区域
2.5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以劳动合同、企业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为准);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度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度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符合其中任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
4.4.1获取时间:2023年07月20日8:00至2023年07月26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4.2地点: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anyang.gov.cn/WCQWeb/)
4.4.3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ggzyjy.nanyang.gov.cn/WCQWeb/)从右侧“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CA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开标及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3 开标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独山大道656号)
5.4 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告知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5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
5.6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7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6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5.8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宛城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独山大道398号2宛城区住建局一楼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377-838680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鸿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工业路137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7-60566266
监督人:南阳市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39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7-63077891
原文链接:https://www.nygcxx.com.cn/12401/,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