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单位: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示时间:
2022年8月23日 -2022年9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申请、专家论证会论证通过,现将黄河大道以南、长江大道以西区域地块控制性单元规划拟调整方案公示如下,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
一、调整区域
黄河大道以南、长江大道以西。
二、原控制性单元规划情况
原规划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
三、拟调整后规划情况
本次调整内容为:将黄河大道以南、长江大道以西区域地块(实用地面积12101.2㎡,合18. 152亩),用地性质由“社会停车场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及“二类居住用地”。其中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15%,建筑限高24m;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60m。
来源: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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